□ 曾洁 周青青
电信诈骗团伙团体洗钱手段层出不穷,利用跑分平台+数字货币洗钱逐渐成为当下电信诈骗资金结算的手段,USTD(泰达币,简称“U币”)被称为“危害最突出”的电信诈骗洗钱币种,即通过买卖方式将“黑钱”兑换成U币后再转卖出去,以此模糊“黑钱”的去向。近日,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就办理了一起利用U币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案件,涉案犯罪嫌疑人牟某甲被依法批准逮捕。
不经意就被骗了!
2022年12月,张某在浏览网页时,被一则“不要征信也可以轻松贷款”的广告所吸引。由于“囊中羞涩”,张某便抱着试一试的心态点进了该广告,随即网页跳转到另一个界面,称“输入手机号即可贷款20万元”,张某便按照网页提示输入了手机号码,接着下载并登录了APP,输入银行卡号,在张某以为贷款即将成功时,网页突然弹出提示其银行卡被冻结,需要进行解冻,此时的张某还未意识到自己已经落入诈骗分子的圈套!为了解冻10万元的贷款额度,张某东拼西凑缴纳了3万元的保证金,但事情到此还没结束,客服继续跟张某说充值的钱又被冻结了,要再交13万元保证金才能解冻。“心有不甘、再试一试......”在这样的心态驱使下,短短三小时,张某最终被骗转账达10万余元。本案中查实被害的有7人,被骗资金共计40余万元。
被骗的钱都去哪儿了?
像张某一样被骗的人,他们的钱都去哪儿了?涉诈资金是“黑钱”的一种,当“黑钱”转入诈骗上游团伙的一级银行账户后,由专门的团伙成员将“黑钱”转入二级银行账户,再由专门取现的人负责将二级银行账户内的“黑钱”提现或取现并存入指定账户,而后通过虚拟货币交易渠道将“黑钱”转换为U币,再提币到指定收款地址(虚拟货币收款账户),由另外一伙人将指定的U币卖出,整个过程快速且难以追踪,加之上下游的人员没有直接联系,由此实现“黑钱”变“白钱”。
帮助“黑洗白”已被捕!
本案中的牟某甲一直以来都在购买U币,有相应的渠道,正是基于这个便利,其兄牟某乙(已判决)在组织团伙到遵义进行洗钱犯罪时,要求牟某甲帮助寻找银行卡用于接收犯罪资金,并安排牟某甲以购买U币的方式将犯罪资金进行洗白。经查,2022年12月,牟某在明知其哥哥要求自己寻找银行卡用于转移违法犯罪资金的情况下,仍提供三张银行卡为接收其兄从事跑分所取现的不法资金,然后通过购买U币的形式,将不法资金换成U币,再通过专门交易渠道将U币转至指定收款地址,由此将“黑钱”洗白。
牟某甲及其兄牟某乙的行为均已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红花岗检察院依法对牟某甲批准逮捕,其兄牟某乙已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U币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货币,不能在国内市场上流通使用,也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目前不法分子利用U币实施各类犯罪多发、高发,特别在洗钱犯罪中已成为“黑金通道”,广大群众切莫轻信。
责编:马蓉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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