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数字货币的名义出售了因特网,对“第一货币”案作出了第二次审判判决。
11月26日,根据中国最高法律,江苏省盐市人民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刑事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包括陈博、丁赞青和彭义中在内的14名被告定罪,罪名是组织、领导和出售活动,对陈陈隐瞒犯罪收益,判处2至11年徒刑和罚款。
该案持续了一年多,2018年5月,被告陈保建立了加通平台,开发了相关应用程序,以开始互联网分销犯罪。 该平台以提供数字增值服务、高回报和吸引公众参与为幌子,使用Bitcoin等数字货币作为交易媒介,使用块链技术进行交易。
人们注意到,最初的判决,即没收数字货币,是依法处理的,收益和收益依法没收,并移交给国库。
根据盐城中央法院第二庭的裁决,该案涉及8个虚拟象征物,如Bitcoin、Bitcoin、Duscoin、Dogcoin、Leitco、Etheria、Marquis、Rapo等,金额达148亿元。
32万比特币
加上Token平台以前是“货币圈中第一大货币板块”,它以Bitcoin等数字货币交易渠道,以提供数字增值服务为幌子,使用块链技术,基本上是一种网上分销。
今年9月,Salt市中央法院对加藤案作出了一审判决,被告陈博、丁赞青、彭义俊、广家江、朴元龙、吕勇、卢万龙、郑静静、王仁浩、侯盛、刘家、刘尚汉、彭博、宇洪等因组织、领导和分配犯罪收益而被定罪,罪名是隐瞒和隐瞒犯罪收益,判处二至十一年徒刑和罚款。
11月26日,根据盐城中央法院的刑事判决,法院认为,原判决所确定的事实是明确的,证据是真实的,足够充分,定罪准确,判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最后裁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
此前,公安部公布了 " 加通 " 案的详情,这是公安机关在网络分配案件中首次发现的案件,使用Bitcoin等数字货币作为交易媒介,涉及200多万参与者,等级关系最高达3 000层,总价值超过400亿元。
根据盐城二审法院的裁决,该案涉及8个虚拟象征物,即Bitcoin、Bitcoin、Duscoin、Dogcoin、Leitco、Etheria、葡萄园和Rapo。
据盐市物价确定中心称,按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6月27日期间最低价格计算,所涉八种数字化货币相当于148亿元。
具体地说,成员支付其数字钱包地址的“加托肯”平台交易的电子帐单由苏州里亚会计公司验证:截至2019年6月27日,“加托肯”平台从各成员那里收取了3.142亿比特币(BTC),1 170万比特币现金(BCH)、960万达什(DASH)、1160亿只狗硬币(DGE)、1 847.7万轻币(LTC)、917.22万埃希奥(ETH)、51万马扬(EOS)和9.28亿里本(XRP)。
值得指出的是,2019年6月28日之后,非法数字货币被转移到平台的钱包地址,其中Bitcoin为6349.06,Bitcoin为1864.15,Bit cash为1671.83,DASH为1671.83,DASH为3.556亿硬币,DOGE为23.3万,Ethria为829 000,Ethria为110.86亿,Riponi为8 763万。
暴露于网络分配流程
随着最后裁决的披露,加托肯案的互联网发行过程也暴露了出来。
根据盐城中央法院的裁决,2018年初,被告陈博在 " 连锁 " 概念下,计划在互联网上通过 " 普尔托肯 " 平台进行网上分发活动,让被告郑正诚、王仁浩团队参与开发、操作和维护 " 普惠计划 ",并建立一个网站www.plToken.io,该网站于2018年5月1日正式启动。
同时,被告人陈博、丁赞青、彭一香和郭志刚组成了普尔富肯平台最高市场促进小组、中华全国联盟社区,通过微信息、互联网、偶发会议、音乐会、旅游等信息材料,传播关于普尔富肯平台、奖金制度、运作模式等信息,创造、夸大和促进平台的优势和有利前景。
从2018年5月开始,被告陈博、朴元宝招募被告刘、陈陶、侯西、刘佳、彭波、卢卢龙和吴张洪到加仑平台服务并拨号。 2018年8月,应被告天津青的邀请,被告康龙加入了加藤平台,负责介绍和与其他部门连锁活动组织者、媒体进行对接,并宣传该平台以增加其影响力。
以提供数字增值服务为名,平台声称它具有“智能移动狗”功能(即在不同交易所和收入差异价格上进行交易套利),实际上并不具有这一功能。 参与者必须通过在线转介获得平台的会员人数,支付价值500美元以上的数字资金作为门槛费,并打开“智能狗”以获得平台的好处。 成员按照推荐的发展顺序形成一个较低和上线水平,将成员分为普通成员、大型成员、大型公司、大型企业、大型神明和五个世界破碎阶级,其中有三个主要收入选择:智能砖块转移收益、相关收益、高管理收益,等等,直接或间接地包括发展人员的数量和作为回归基础的捐款数额。
2019年1月,陈波和朴元朴为了逃避法律,将平台的客户服务小组和拨号小组迁至柬埔寨西哈努克市,并继续在加丁平台上进行分发活动。
2018年4月6日至2019年6月27日,上海星电子数据法证中心验证了柏拉斯顿平台,该平台共记录了2693 494个注册成员账户(从身份证上删除的重复账号),其中159 4871个账户为经核证的账户,最多为32.93层。
此外,2019年6月27日至28日,陈氏积极参与与陆地龙勾结,转移、窝藏1378比特币(BTC)、112 DASH、1 224 000只硬币(DGE)、3334 Lightcoin(LTC)、397比特现金(BCH)、300 000颗葡萄(EOS)和2777,知道PlockToken平台的负责人被公安当局抓获,相关的数字货币是犯罪收益。
事件发生时1.5亿元的金额特别大,在被告被调查当局拘留后,450比特币被交换和转移,由于上述被告隐瞒和转移,456比特币、57311.4葡萄和911塔利斯曼无法找到。
案件发生后,2019年7月5日,被告陈博、丁赞青、彭义俊、朴和王仁浩在从瓦努阿图遣返回国后被捕;同年6月28日,被告郭志刚在洪南被捕;6月29日,被告彭波在香港西九龙十字架被捕;7月5日,被告刘佳返回该国;7月31日,被告刘家在从柬埔寨遣返后被捕;8月13日,被告郑正诚在长沙被捕;8月15日,被告刘和陈秋通过电话抵达;8月23日,被告梁勇、黑西和吴看到被告自首,所有被告都作为犯罪的主要事实提出。
应当指出,迄今为止,世界上没有任何中央银行采用主权“数字货币”。
2013年12月,包括人民银行在内的5个部委发布了《防止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其中指出,尽管比特币被称为“货币 ”, 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货币,因为它不是货币当局签发的,它没有法定和强制性货币属性。 由于其性质,比特币应该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没有与货币同等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应在市场上被用作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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